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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举陈嗣宗孔梦符林士逊王克恭郭伯良章大蒙江润祖赵师玘董千里赵必愿吴端忠黄以大王仲龙黄佾邓枢乞赐旌擢状 南宋 · 卫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三○、《后乐集》卷一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九、《续文献通考》卷五一、《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卷五二
臣闻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
在上之令则有劝惩,为臣之义第知体国。
臣误蒙圣恩,付以一路,玩岁愒日,无补毫分。
惟有荐贤,是为报效。
近则亲所目击,远或采之公言,既得其人,不敢隐嘿。
伏见儒林郎福建路提刑司检法官陈嗣宗天资静重,问学深醇。
断狱议刑,持平守正,处置明允,人无异词。
文林郎、前汀州州学教授孔梦符文学著称,议论英发。
曾为从臣列荐,中书籍记选用。
从事郎、西外宗学教授林士逊风猷蕴藉,经学渊源,训导有方,麟趾化洽。
宣教郎、前知福州宁德县王克恭学问正醇,器识宏远,究心抚字,遗爱在民。
继之者宣教郎郭伯良器质纯厚,才识茂明,平易近民,催科不扰。
奉议郎、前知泉州同安县章大蒙学术醇正,操履端方,政尚中和,民惜其去。
久淹州县,未尽其才。
承务郎、知福州长溪江润祖听讼有方,催科不扰,浚河以便民耕,修学以养士类,具有实政,非敢溢美。
承务郎、知福州怀安县赵师玘以宗室子,能自饬修,拨烦剸剧,绰有馀刃。
宣教郎、知建宁府建阳县董千里舍法优等,擢第乙科。
文学议论,可备馆阁
承奉郎、知建宁府崇安县赵必愿克绍家学,奋取儒科,抱负不凡,实为远器。
从政郎建宁府左司理参军吴端忠禀资仁恕,遇事详明,尽心平反,狱无冤滥。
承务郎、知福州长溪县丞黄以大操尚刚洁,政事通明,剖决民讼,无不平允。
修职郎泉州安溪县主簿王仲龙名臣之后,学有本原。
簿领卑官,未究其用。
迪功郎福州候官县主簿黄佾词学优赡,论议有馀。
迪功郎福州闽县主簿邓枢履行端洁,通晓事情。
皆限于特科,无以自见。
此十有五人,或怀材抱艺,或立事建功,片善寸长,悉有可录,量能授任,不厌其多。
伏乞朝廷特加旌擢。
吴端孙珰二人除授宜寝疏绍熙元年四月 南宋 · 刘光祖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五、《宋代蜀文辑存》卷六九
臣猥以非才,待罪宪府,仅踰两月,数纠官邪,一一蒙陛下主张施行,臣之感奋,自惟陨身不足为报。
近者窃见陛下潜邸琐隶吴端带御器械,谏臣三入章疏,陛下御笔批出:可依已得旨挥。
缘此,寿皇潜邸人孙珰亦萌意干求,转行观察使
给事中封还诏旨,御笔又令书读。
旬日之间,叠此二事,人言藉藉,仰议圣明。
臣职弹劾,应臣寮不安分守,侥求无厌者,正在弹劾之科。
吴端、孙珰辄敢踰分干请,臣不即时弹劾,已是职事不修。
窃缘谏臣、后省既已有言,不须臣更入文字。
今来以二琐隶之故,而使给谏论奏不行,侥倖大启,又勤人主亲批训止,事体异常,臣若喑默不言,岂不仰孤陛下任使?
臣谓天下至大,所以统临而维持之者不过恃主权之尊、纲纪之严、名器之重,执此三者守而勿失而已矣。
今以吴端、孙珰微琐小人,而属鞬之任,职躐等威,廉车之选,班为侍从,使军功武力之士、戚里勋旧之臣或耻与之列,或羞居其下,其为名器,不已轻乎?
谏臣论列,后省封驳,是其职所当然,今乃重改二人之除授,而轻违给谏之本职,其为纲纪,不已亏乎?
人主之威,天也,天岂可渎?
而小人无识,祈恩求宠,遂令人主命令既轻,及至臣寮有言,又屈陛下手笔训谕,其为主权不既亵乎?
是二事者,可谓一举而三失矣。
臣若不言,为负陛下,言而不行,又增人主之一失,是臣所深惧也。
然臣断然有所控奏者,臣伏观《绍兴圣政》,讲筵所祗应人以经进书推恩,内门下后省私名允中进义副尉,仍与不作非泛补授。
左司谏唐煇论列,乞追改之,高宗曰:「既有例,当依例施行」。
席益曰:「此事固有前比,当如圣旨施行;
副尉而烦谏官论执,乞陛下且与允所奏」。
高宗曰:「此小事,非系国体」。
吕颐浩复与席益固请从之说,高宗可之。
当时君相之所重者,谏官之体也。
况今吴端超受要近之职,又非小事,而谏臣已三言之,其为事体孰为轻重乎?
吴国长公主为女夫郑珙陈乞转两官,添差浙东帅司参议给事中贺允中封驳之,高宗曰:「命下逾两旬,郑珙已被受差遣敕矣,乃始封駮转官词头,恐非故事,可谕令书读」。
宰执退,以圣旨谕允中允中申执所见,翌日再进呈,高宗曰:「虽稍后时,所论极有理,当曲从之」。
沈该等曰:「谏行言听,使言者得以自安,此盛德事也」。
今孙珰之命初出,而给事中据理封驳,亦必有故。
且以长公主之请,而视宫邸之使臣又孰为重轻乎?
高庙中兴,规摹足以贻训。
今日臣意陛下必不终徇小人之私请,以遂废国家之公法,是以敢冒死极陈之。
陛下俯从微臣之请,则是转三失而为四美矣。
臣以四美望陛下,伏惟陛下断自圣意,追改吴端除授,免令福过灾生;
更思孙珰无功而为观察使,外议终不以为当,特赐停寝。
如此,则名器无由可轻,纲纪无由可紊,主权无由可亵,陛下之刚健威明、听言纳谏之德一日而耸闻于中外,足以仰承高庙之规摹,不负寿皇之付托,盛美之事,臣岂可不控露愚衷?
冒犯天威,无任激切俟命之至,谨录奏闻,伏候敕旨。